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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2-18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——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 做好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
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结合近期扎鲁特旗一起发生在“小饭桌”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,4月15日下午,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联合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召开贯彻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座谈会,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高鸿鹄,旗教科体局副局长包锁山、相关部门负责人、部分中小学副校长,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参会。
会议由高鸿鹄副检察长主持,向与会人员传达了“一号检察建议”内容。
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组长王阿荣宣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落实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》报告。
旗教科体局副局长包锁山表示: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十分重要。教科体局将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行动,对“小饭桌” 进行再排查再摸底,坚决遏制性侵未成年人事件再次发生。一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,落实好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。
旗教科体局法规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包永晟、教育股股长于海臣对我旗“小饭桌”总体情况进行了通报,同时表示将继续加强教师队伍管理,绝不允许在职教师进行课外辅导;进一步加强宣传、教育,切实提升学生、家长安全意识。扎鲁特二中副校长宫子龙、旗实验小学副校长王兆臣发言,将把学生安全摆在首要位置,把工作做实做细,把检察建议落实到位。
最后,高鸿鹄副检察长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协同各部门形成合力、建立专门工作组等建议表示感谢,并指出,下一步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“法治进校园”、“防治校园欺凌蒙汉双语工作平台”推广等活动,多部门联动,加强校外培训机构、小旅店等公共场所管理。并将对近年来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归纳分析,形成理论指导、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大格局。
什么是“一号检察建议”?
2018年10月19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(2018)1号检察建议书。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、中小学生犯罪案件,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、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,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、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,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。
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包括: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;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;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。